(三月)
31日首都工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该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提出郭福元、王耀堂为628库库管员上报文化组。
(四月)
29日驻该馆工宣队提出该馆编制方案为58人,从现有68人中下放46人,尚缺36人其中领导干部2人,英语翻译3人,日、法、德语翻译各1人,上报文化组。
本月,该馆北苑影片保存库(1400平方米)被废弃交出。因“文革”中打派仗片库被封,停止自然和机械通风造成库内湿度大增,潮湿严重,对影片库和影片十分不利。而在当时情况下,片库被诬为“修正主义”片库不能使用,故而被废弃。自本月起,此片库及附属建筑,一并移交给北苑部队,又因不适合部队使用,后来,北京市电影发行公司向北京革委会申请调用。经吴德批准,将该库调给北京市电影发行公司使用。
原存北苑影片保存库的全部影片,本月迁往新建的东郊库(后称628库,现在北京电影资料库)。
(五月)
18日第二批下放湖北咸宁文化部五·七干校的张汉玺等32人离京。
30日中国电影器材公司西安628库基建组与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“关于628库工程施工会议纪要”。双方议定改建1、2、3号库,新建4、5号库及改建、新建其它附属工程,投资包干200万元,除少量工程外,其它在年底前全部竣工。
31日在大批干部下放五·七干校的情况下王彦璞申请回老家山东莒南获准。
伊明到职,任中国电影资料馆负责人。因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停办,该所全部电影技术资料及管理人员付小亭一并调入资料馆。
(七月)
全馆集中大部分力量将库存影片(包括素材)逐本检查通风,涂酒精除霉,同时将易燃片与安全片区分开来,易燃片设专库四号库保存。
另,北京电影学院将教学中拍摄的影片全部移交该馆,由李邦珍负责接收,后又全部销毁。
伊明、倪继超等以中国电影资料馆、中国电影器材公司的名义给国务院文化组写一报告,内容大意是:中国电影发行公司、中国电影器材公司、中国电影资料馆已决定迁入原北京电影学院旧址(新外大街25号)办公。建议将电影研究所的研究电影机械人员归北京市电影机械研究所;感光测定人员归电影器材公司,并建议将电影资料馆旧址(德外什方院片库、工作间所有用房和占地)全部交给北京市8.75电影洗印厂使用。不久,文化组即同意了这个报告。8.75厂从原电影学院西跨楼迁至德外资料馆旧址。资料馆则迁往原电影学院旧址(新外大街25号)与中影公司、中器公司合署办公。人事的安排,也按报告意见办理。
注:1、第二批下放咸宁的有张汉玺、张云熙、赵玉辉、刘振东、刘德光、赵子真、易光亚、许新元、苏大兴、吕志远、孟淑清、孟羲农、袁苏民、施小韵、田云汉、贾楠、邓家文、郭熙康、刘世经、白佐民、邵功勋、林章孚、高秀莲、王秀媛、杨乡、李淑卿、李家录、丁士廉、吕兴波、金羡岐、张福顺、方忆华。
2、德外什方院原资料馆馆址,北靠三环路,西临德清公路,是颇有发展前途的地址,是经过多年努力获得的。1970年轻易的废弃让给了北京八·七五电影洗印厂,77年该厂撤销停办后,教育部未经文化部同意,竟向中央打报告申请调用获准。